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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优采绿色建材 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发布

2022-01-05 00:00:00    来源:    点击:1264    喜欢:0

      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在郑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绿色建筑发展进程中可谓立法先行,创新引领。



      此次,河南在为绿色建筑的立法中,将对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其中与绝热材料行业相关的内容主要有: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本条例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全面提升既有建筑的综合性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标准的,应当纳入绿色改造计划。


      第二十六条 绿色建筑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依法依规合理开发地下空间。鼓励绿色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提升标准,降低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热水能耗。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绿色建筑应当采用节水设施、安装节水器具;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绿色建筑优先采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


      第三十四条 对研发绿色建筑新技术,建设、购买、使用绿色建筑或者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实施下列激励措施:


      (一)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三)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绿色建筑,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上浮;


      (六)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以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推荐。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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